五、 法律体系
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律体系, 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, 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, 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。法系, 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, 对法所作的分类。 一般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, 凡属于同一历史传统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, 因此法系是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。 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两个, 即大陆法系、 英美
9理论精讲·常识判断
法系。大陆法系, 又称民法法系, 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, 以民法为典型, 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。英美法系, 又称普通法系, 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, 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, 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。 由于形成的历史渊源不同,两大法系在法的分类上、 法典的形式、 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等均不同。
【单选】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, 不正确的是:
A 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
B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
C 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
D 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
答案: 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