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》,现将晋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(第二批)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体检考察对象
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与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,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。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,考生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,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(名单见附件)。
二、体检
(一)报到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25年7月4日上午6:30
地点:晋中市教育局后院(榆次区文苑街146号)
(二)体检标准
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、《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(修订)》(晋教人字〔2005〕19号)执行。幼儿教师除需符合以上体检标准,还应根据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》,进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专项健康检查,取得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》。
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考生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,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,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。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。复检只能进行1次,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,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。
(三)体检费用
体检费用考生自理,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。
(四)注意事项
1.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,按报到时间提前到达指定报到地点。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,不得参加体检。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同放弃资格。
2.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,不要过于紧张。体检前,要注意饮食,不要吃过多油腻、不易消化的食物,不饮酒,不要服用对肝、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。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、禁水,保持空腹,要注意休息,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,保证充足睡眠,以免影响体检结果,注意个人卫生。
3.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,不要戴隐形眼镜,穿宽松衣裤,不穿连衣裙和连筒袜,便于穿脱,衣服包括贴身衣服不能有金属、水钻、亮片等装饰物,不戴首饰,方便医务人员检查。
4.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,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,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,不准携带手机、智能手环等通讯工具,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,违者取消聘用资格。家长或亲属不得陪同。
5.在体检过程中,考生一律佩戴抽签顺序号,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、报考岗位等信息,否则取消资格。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录用,责任自负。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。
6.已婚、怀孕、经期的女性要提前向工作人员声明。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统一进行登记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。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。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三、考察
组织考察前将电话通知考生,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,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。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,责任自负。
四、递补
若参加体检、考察人员确认放弃,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并于2025年7月2日12:00之前提交放弃体检、考察的申明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、考察者,视同放弃资格。
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,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。因个人放弃体检、考察的,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,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,仅递补一次。
咨询电话:0354-3806621